宁夏2026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2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中级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选填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的报考人员,须在7月31日至8月11日期间,通过网报平台“补充上传材料”模块,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证明。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事项
本次考试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一)网上报名。2026年7月6日9:00至7月15日23: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现场核查。以下人员须携带学历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免试相关资料,于2026年7月6日至7月16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电话联系各地级市考试机构或到现场进行核查,联系方式见附件。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部分科目免试人员;
5.报名信息已确认,资格核查未完成的(按钮为橙色)。
(三)网上缴费。2026年7月6日9:00至7月18日23:00,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能修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57元。
五、准考证打印
2026年9月14日9:00至9月19日14:30,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六、考后审核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后,成绩合格人员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合格人员按规定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免试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职业资格。
七、证书制发
(一)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格人员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电子证书下载”栏目查询验证。
(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询验证”栏目查询证书办理进度。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八、有关要求
(一)考试大纲。202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
(二)违纪处理。若有违纪违规情形,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安全提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前了解安全事项和考点应急疏散通道方向,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如遇突发事件需逃生时,听从考点安全员统一指挥有序离场。
附件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需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填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考生人员点击报名系统左侧菜单“修改报考信息”进入取消报名界面,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取消核查状态和确认状态,进行报名信息修改操作。缴费后不允许修改考生报名信息。
4.考生承诺。报考人员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签订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重点关注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报告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5.学历认证。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6.工作日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技术咨询)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3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电话:0951-5555751、5555752
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715室,电话:0952-2012599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人社局209办公室(开元大道544号),电话:0953-2028531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419号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办公楼,电话:0954-2662806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人社局三楼320室(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电话:0955-706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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