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是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准入”条件之一。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的业主应具备初级发行员职业资格,设立批发、连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发行员职业资格;同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对出版物发行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已经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人员应限期取得相应的发行员职业资格。为提高出版物发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同时为准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人员提供“准入”资质条件的培训鉴定机会,福建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一)出版物批发、连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出版物零售单位业主;
(三)出版物发行从业人员;
(四)拟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个月内。
三、培训鉴定时间:初定于2009年底前,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鉴定人员经过统一培训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符合条件者也可以通过自学相关教材后申请参加职业资格鉴定;
(二)鉴定费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初级:140元,中级:190元;培训费根据食宿等实际情况收取,教材费按书本定价收取。
(三)对鉴定合格人员将颁发由新闻出版总署制发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特此通告。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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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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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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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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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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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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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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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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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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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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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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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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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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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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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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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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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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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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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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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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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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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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