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258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9〕1号)精神,现将2019年度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才)。
二、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从事数字编辑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数字编辑专业中级或初级(助理级)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数字编辑专业中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初级(助理级)职称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7.已取得非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二)申报数字编辑专业初级(助理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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