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才学习网出版专业资格考试频道获悉:2014年辽宁省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详情如下:
辽人考[2014]40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9日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0月19日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等文件规定:
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大学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三)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4年年底。
三、报名相关事宜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资格审查时要求审查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3、老考生(2013年在辽宁考区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考生)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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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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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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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9:00-8月16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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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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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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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8月18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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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审核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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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文件 “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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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9:00
-8月20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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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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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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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9:00
-10月16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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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打印
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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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考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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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场设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4]4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每科50元。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省人事考试局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各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和主观题混合试卷。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在应试时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各地可集中证订(附件2)。
十、其他
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8
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024-23447330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成绩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
1、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2、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2014年6月13日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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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单位(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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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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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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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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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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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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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2525362
024-2253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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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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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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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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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55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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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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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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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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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5830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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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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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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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水塔路22号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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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2808629
0414-289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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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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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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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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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319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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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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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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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市府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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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387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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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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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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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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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285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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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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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社局职称科
(阜新市人事考试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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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中华路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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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2680030
0418-268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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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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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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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圣路171号
文圣区南顺城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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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4123520
0419-422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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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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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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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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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82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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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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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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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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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72689501
024-7483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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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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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朝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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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劳动大厦14楼1404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1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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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2650667
0421-265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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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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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社局职称科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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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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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6660751
0429-666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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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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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人社局职称科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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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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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6111003
0429-612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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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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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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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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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344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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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一、《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14年版)由大象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18号(450044)
联系人:张士彬
电话:(0371)63863513
二、《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14年版)、《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11年版)、《出版专业实务》(中级,2011年版)、《著作权案例评析》(2009年增订版,作为学习用书)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上海陕西北路457号(200040)
联系人:刘雅琴、周南叶
电话:(021)62472088-252、62472088-343
三、《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11年版)和《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11年版)《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试题集》(初级、中级2013年版,作为学习用书)由崇文书局出版。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20楼
联系人:喻亮杨舵夫叶汉平
电话:(027)87679710、87679711、876797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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