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4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
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出版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七)《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2012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至8月3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毕业证、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后,于2012年8月3日前到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第三条有关规定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全国统一实施。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2元)。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附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附件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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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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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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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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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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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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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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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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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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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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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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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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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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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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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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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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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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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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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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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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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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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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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张家口市职改办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