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2]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新闻出版局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及省内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
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省内合格标准
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两科合计230分。
三、资格证书办理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请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办理资格证书。办证时须填写《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或《甘肃省内有效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3份及《领取中(高)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4张,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审核盖章后送交省新闻出版局人事处统一到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皋兰路78号)办理资格证书。凡审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其考试成绩一律无效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