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文件精神,从2001年8月1日起,国家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负责。新闻出版总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新闻出版总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出版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相关法规制度条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出版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7月1日(各省市报名时间有所差异,请以各地官方通知为准)。
报名入口: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各地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年当地相关文件)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第一步:阅读报名文件 查看报考条件
第二步:登录报名系统 填写个人信息
第三步:再次登陆报名系统 查看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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