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数字传播产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助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按照国家《新闻系列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市《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数字内容传播相关业务的单位中,利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存储技术和显示技术等数字技术手段,从事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作品选题策划、稿件资料组织、编辑加工整理、校对审核把关、运营维护发布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及资格设置
(一)专业设置
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包括数字新闻编辑、数字出版编辑、数字视听编辑三个领域,具体专业划分如下:
1.数字新闻编辑包括:数字新闻内容编辑、数字新闻技术编辑、数字新闻运维编辑等专业;
2.数字出版编辑包括:数字出版内容编辑、数字出版技术编辑、数字出版运维编辑等专业;
3.数字视听编辑包括:数字视听内容编辑、数字视听技术编辑、数字视听运维编辑等专业。
(二)资格设置
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设置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四个等级,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
凡在北京地区从事数字编辑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数字编辑专业中级或初级(助理级)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数字编辑专业中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初级(助理级)职称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7.已取得非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二、申报数字编辑专业初级(助理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部委级)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相应委托函后,可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上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考试报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简称“人事考试频道”)进行,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
报名费用:中级每人每科收费标准70 元,初级每人每科收费标准50 元。
考试时间 | 考试级别 | 考试科目 |
---|---|---|
各科目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
初级 (助理级) |
数字编辑基础理论与实务 |
中级 | 数字编辑基础理论 | |
数字编辑实务 |
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作答工具。具体作答要求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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